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中国天然橡胶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Natural Rubber Association(缩写CNRA)。
第二条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国从事天然橡胶生产、科研、技术推广、销售储运及其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胶农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自愿、平等原则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决策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政府和企业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我国天然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积极组织会员进行贯彻实施。
(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订行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分工与合作,形成行业合力,努力提高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组织开展有关国内外天然橡胶产业发展、保障国内天然橡胶资源安全等宏观性问题的研究,为国家天然橡胶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决策参考。
(四)及时了解掌握我国天然橡胶生产与流通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组织研究解决措施并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
(五)配合政府部门,为会员构建贸易平台,消除贸易壁垒,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维护天然橡胶行业的权益。
(六)积极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加我国天然橡胶资源的有效供给。
(七)组织收集与天然橡胶产销有关的各种科技、市场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交流、学习和联谊活动。
(八)推进天然橡胶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配合政府部门,组织相关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交流和推广。
(九)组织行业人才培训,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